2024年宜宾市技能人才宣传推广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强国、技能强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技能人才宣传推广力度,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认同度和职业荣誉感,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于2024年12月—2025年10月开展技能人才宣传推广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合作单位。
一、比选内容
本项目为2024年宜宾市技能人才宣传推广项目,拟选取一名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1分钟宣传片、短视频及图文报道15期、政策宣传动画1则制作及宣传推广服务。
二、最高限价
该比选项目最高报价人民币16万元。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从事本工作的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名资料
1.竞选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2.根据竞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及内页复印件,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情况记录(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3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5.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由我局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须提交相关证明);
6.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提供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承诺函。
7.竞选人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
注:以上资格预审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3份),按公告要求之报名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送审。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8:00前。
2.地点: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西段市人社局808办公室。
3.比选文件获取: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单位,由采购单位通知领取比选文件。
4.比选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10日,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六、定标方式
由评审组对参选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最终以得分最高单位为中标人。详细评审过程及对落选单位招标人不做相关说明,各潜在投标人请自行斟酌是否参与本次比选。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831-5103187
撰稿人:李利
审核人:李伟
签发人:邓军
责任编辑:文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