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我们研究起草了《宜宾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由于省政府文件执行时间从2025年1月1日起,时间紧急,为尽快出台我市具体标准,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 7 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月10日18:00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将修改意见及理由和联系方式等反馈我局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科。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0831—5103012,传真:5103007,电子邮箱:344718869@qq.com。
附件:宜宾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3日
撰稿人:瞿芳
审核人:刘凯
签发人:刘建
责任编辑:邱礼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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