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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农民工领办文化旅游企业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2日
来源: 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农民工领办文化旅游企业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宜文广旅发〔2020〕33号


各区县文广旅游局,临港经开区生态环境和城乡发展局,“两海”示范区文旅产业发展局:

按照《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发〔2020〕1号)和《贯彻落实<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宜农工办发〔2020〕3号)要求,现将《农民工领办文化旅游企业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切实抓好支持农民工领办文化旅游企业相关工作,确保政策落实见效。

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3月5日


农民工领办文化旅游企业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为全面落实省市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部署要求,全力推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根据《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发〔2020〕1号)和《贯彻落实<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部门牵头负责的政策条款

对新办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星级民宿、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企业,投资5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万元的,按营业收入的5%、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

二、政策涉及对象及范围

农民工在宜宾市内领办的文化旅游企业。

三、资格条件

2020年2月21日后新办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星级民宿、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A级景区、歌厅、网吧、游戏游艺厅等文化旅游企业,投资额50万元以上、年营业额首次突破100万元的。

四、政策兑现流程

(一)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农民工领办企业的证明;

2.该企业投资额50万元以上、年营业额首次突破100万元的佐证材料;

3.证明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文旅企业向所在地县(区)政府提出政策兑现书面申请;

2.县(区)政府接到企业申请后,由县(区)文广旅游局牵头,会同县(区)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公示后报县(区)政府审核,由县(区)政府统一将符合奖补政策的配套资金请示报市政府审批;

3.市政府收到县(区)政府上报的奖补配套资金请示后,由市文广旅游局牵头,会同市人社、财政等部门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最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

(三)兑现奖补。市、县区财政各出资奖补资金50%,由市、县区财政局根据批准的资金奖补方案,按照规定程序由市划拨县(区)财政后,由县(区)财政统一向企业拨付资金。

五、政策解读

赵艳宜市文广旅游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831—822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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