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人社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以及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总体目标,按照“1235”发展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就业创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17万人,比上年多增0.85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1%,比上年上升0.03个百分点。动态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全年开展线上线下专项招聘会1036场,输送5.9万人。支持稳岗就业12.25万人,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9505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359人。开展“创业之星”“我能飞”大学生创业提升培训等各项创业活动,覆盖全市12所在宜高校,惠及在宜大学生9000余人。认定9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全市4个基地成功获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称号。开发公益性岗位2.5万个,安置 1.8 万名贫困家庭劳动力。促进 15.274万名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
二、社会保险。2021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19.6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4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88.73万人,减少0.3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3.93万人,增加3.91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0.9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68.09万人,增加14.08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30.2万人,增加 3.28万人。为全市9.76万贫困群众代缴社保费 976 万元。将1186名退捕渔民纳入社保。为全市36.89万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待遇,人均月增发养老金117.24元。
三、农民工工作。全市农民工总量160.2万人,比上年下降0.6%。其中,市外农民工90.7万人,下降13.1%;市内农民工69.5万人,上升22.5%。
四、收入分配。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779元,增长率达9.2%。
五、人事人才。加大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力度,全市共落实事业单位工作岗位3370个。全年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含续期)141人,组织各类人事考试65次,参考14.87万人。获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个,评选推荐第二批“宜宾工匠”3名。审核推荐3388人参加职称评审,其中高级1692人、中级1417人、初级279人。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市组织各类补贴性培训5.77万人次,支出补贴资金3842.1万元。大力推进四川宜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并于2021年11月试运行。
六、劳动关系。持续开展稳定劳动关系“春风行动”,出台我市“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劳动关系综合配套试点行动,江安县成功申报省级试点县建设。全年依法依规检查用人单位3301户,立案查处拖欠工资案件19件。全年重要时点信访维稳有序可控,2021年接受2020年全市农民工欠薪治理“省考”成绩考核为A级,首次挺进“全省一流方阵”。启动“互联网+调解”平台,实现案件全程线上办理,全市仲裁结案率100%。加入西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七、公共服务。推进人社大数据共享应用,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做好社保卡惠民惠农“一卡通”应用推广工作,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514.62万,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11.8%。进一步拓展社保卡应用,实现社保卡在人事考试、社保经办、就业就医、各项补贴资金待遇领取领域以及图书借阅、公交等民生服务的“一卡通用、一卡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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