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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根据《宜宾市司法局、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证明事项动态调整和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宜司法发[2020]41号),我局保留“推荐代理人或辩护人证明”“监护人关系证明”“证明癫痫病患者病症发作情况”3个证明事项。现依法向社会公布。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