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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浮动费率“上线”啦!快来了解一下吧

信息来源: 宜宾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发布日期: 2024-04-03

1. 什么是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在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上一个考核周期工伤保险支缴率、安全生产相关情况、社保参保缴费情况等,确定下一个浮动周期内其工伤保险费率是否浮动及浮动档次。

2.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核定周期?

工伤保险费率按自然年度浮动,每年浮动一次,从每年1月开始执行。用人单位首次参加工伤保险执行基准费率。用人单位在上年度首次参加工伤保险且缴费不足12个月的,不实行费率浮动,仍执行基准费率。

3.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工程建设项目。

4.什么是工伤保险支缴率?

是指在一个浮动周期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待遇金额与该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

5.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档次如何划分?

(1)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不实行费率下浮;

(2)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工伤保险最低费率不得低于本市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

6. 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依据?

经办机构按照以下三种情形综合确定:

一是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

二是用人单位上年度职业病发生例数。

三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健康企业建设情况。

7.用人单位有哪些情形在浮动周期内其工伤保险费率不得下浮?

(1)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的;

(2)用人单位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3)用人单位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工资总额或者从业人员人数,由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在限期内未补缴到位的;

(4)上年度实际缴费不满12个月的;

(5)上年度承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

(6)未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被行政处罚,或职业病危险综合风险评估为丙类的;

(7)用人单位在上一浮动周期内,被主管部门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和移出“健康企业”名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