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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指南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2日
来源: 市人就局

宜宾市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指南


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又出新政策了。企业在职职工申领补贴除继续执行原来的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31号)外,进一步将补贴范围扩大到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企业在职职工。

一、申领条件

(一)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

(二)201911日至20201231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以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为准);

(三)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按规定申领补贴。

二、补贴金额

(一)职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等级分为高级、中级、初级的,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

(二)证书未标注高级、中级、初级或未分等级的,按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应执行补贴标准,即:取得职业资格可聘高级、中级、初级(助理、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

(三)未明确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按1000元执行。

三、办理事项

(一)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时间地点:凡201911日—20201231日期间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职工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查、公示之后,将补贴资金直接划拨个人社会保障卡。

也可通过关注“四川e就业”进行网上申报。

四、注意事项
  同一专业技术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对由于各种原因多领、冒领、重复领取的,依法予以追回。

 

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地 址

市本级

0831-2100758

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9号二楼

翠屏区

0831-5959223

翠屏区岷江新区中央公园对面

南溪区

0831-3187791

南溪区德公路91号(区政务中心)二楼大厅

叙州区

0831-6202654

0831-2303198

(柏溪康宁路)区政务中心一楼1415窗口

(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附1号)区政务分中心18窗口

江安县

0831-2625619

江安县江安镇南外街95号二楼办事大厅

长宁县

0831-4635181

长宁县泽鸿路53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高县

0831-5417385

高县庆符镇正大路34号二单元二楼

筠连县

0831-7351238

筠连县筠连镇煤都大道4021

珙县

0831-4380931

珙县巡场镇新桥街462楼大厅15号窗口

兴文县

0831-8838226

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县政务服务中心3

屏山县

0831-5723904

屏山县行政中心2号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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