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宜宾某包装公司与28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经过宜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业高效的调解,劳资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包装公司现场向员工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共计31.8万元,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力的维护。

该包装公司因经营不善,自去年2月起陆续拖欠员工工资,涉及28名员工近半年的劳动报酬。员工多次与公司沟通无果后,集体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后,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密切协作,搭建沟通平台,采取“背对背”疏导情绪和“面对面”协商方案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轮协商调解,最终于1月13日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后,在仲裁委员会的现场监督下,该公司负责人当场以转账方式,将筹措到的31.8万元工资逐一发放给员工。
该集体劳动报酬纠纷的成功调解,是运用“仲裁监察联动机制”,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实质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生动实践,不仅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矛盾激化,也为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更优质的调解仲裁服务。
撰稿人:张茂玲
审核人:吕超继
签发人:段进昌
责任编辑:文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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